1957年初,作协机关搬到王府大街64号,东总布胡同22号院改为用来存放图书和招待宾客。
从2016年1月16日收到起诉状,至2017年6月16日拿到一审判决书,再到近日拿到佛山中院二审判决书,整整23个月里,对黄健国和李凤都是一种煎熬。“万一法院全部支持对方的请求,1300万元,我们这辈子也就完了。”
《年终特稿|大陆真诚惠台利民,让人们看到了什么?》“如果说有人愿意出13万元、15万元把一个位置好的档口拿下来,我觉得还是合理的,但花费20万元、30万元已经很不正常,更不用说220万元这样的价格了。”李毅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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